近年来,偷拍盗摄事件时有发生,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。而生产、销售偷拍设备作为这背后非法产业链的重要一环,不仅违法,还可能涉嫌犯罪。日前,扬中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销售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案,坚决斩断偷拍盗摄黑灰产业链。
基 本 案 情
2024年8月,盖某偶然在网上看到有人卖可以窃听、偷拍的汽车钥匙和电视遥控器等设备,觉得这是一个“商机”,便通过上家购入此类设备,并非法销售给他人。2024年8月-9月期间,盖某以2200元一部的价格对外销售3部汽车遥控器外形的针孔摄像设备,总计销售金额6600元,非法获利560元。经认定,该设备属于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。
扬中法院审理认为,盖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销售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,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。
法 官 提 醒
法 条 链 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,非法生产、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来源:扬中法院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